本篇文章955字,读完约2分钟

全市2335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手续

无品牌共享电动自行车被中止运行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潘国武)昨日从南宁交警支队获悉,全市现有3家2335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牌照良好。 另外,一点的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市场,并被交通警察在路面扣押。 目前,这些公司已经进行了内部整改。

南宁警察支队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一名市民无牌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些市民当场接受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市民只需扫描共享电动自行车车架上的二维码,下载app、押金即可解锁自行车,租赁方法与共享自行车类似。

在交通警察的专业维修中,还发现这些无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停车混乱、公司违规投放等行为。 为此,交警支队与交通运输和城管等部门合作,多次抓好源头管理和路面维修两手抓,加强和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 月24日,交警部门为该专业组织召开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负责人协商会议,要求各公司不要在市区道路上投放未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投放的无编号共享电动自行车,由公司限期清理回收,依法登记共享电动自行车。

截止到3月27日,全市已经注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为2335辆。 这些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都被悬挂了牌照,市民可以放心使用。 那么,未经批准的公司整理回收了投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吗?

月31日,罗先生在贤宾路路边,用wechat扫描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二维码,手机页面显示“停止运营调整”等文字,罗先生也无法采用这种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说现在这家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公司已经停业了。

警告的注意事项[/s2/]

一、公司采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牌照、行驶证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无牌照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警察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进行调查纠正。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停车、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

(作者:潘国武)

标题:“南宁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已被暂停运营”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5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