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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玉林玉州警方依法对不遵守自愿报告制度的香港玉林女子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经初步调查,租借至玉林玉州区万秀路的杨某(女、福棉区新桥镇人)于今年1月18日回香港,3月19日从香港入境后,停留在深圳、北京等地,3月22日回玉林后,杨某未主动为社区做准备。 3月28日,杨某乘坐医院的专车从定点医院接受体检。 3月29日,杨某被送往城市某酒店集中隔离。
公安机关在调查杨某的违法行为后,于4月3日向南江派出所传唤。 经过询问,杨某供认了其违法行为。 目前杨某体温正常,核酸检测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各级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相关规定,玉州警方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案件正在调查中。
标题:“广西一女子从香港返回,不主动报告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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