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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开展义务教育保障职工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将进一步推进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严禁虚报、侵占、挪用、截留、“二免一补”和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扶贫资金。

两部门为了保障职工继续进行义务教育,如期完成教育扶贫攻坚任务,为推进“三区三州”等深贫困地区特别是卡督战地区教育扶贫攻坚相关工作发布了这一通知。

通知指出,聚焦深度贫困卡督战,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力度。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科学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雄厚,重点放在“三区三州”等深贫困地区,特别是卡监地区,防止招投标扩大的趋势。 严格落实“不摘帽子、不摘帽子、不摘帽子、不摘帽子监管”的要求,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相关教育扶持政策将保持稳定,巩固义务教育可获得保障的成果,落实好各项政策。 并要按规定及时拨出资金预算,落实“二免一补”、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扶贫政策,确保建设卡等贫困家庭的学生及时获得资助。

通知确定要加强政策资金的跟踪效果,提高教育扶贫资金的录用绩效。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强调绩效指导,加强结果应用,防止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录用绩效。 高度重视审计、巡视、审评、“回顾”以及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教育行业财政职能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帐,切实做好整改。 严禁虚报、侵占、侵占、挪用、截留、“两免一补”和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扶贫资金。 财政部(监督管理局)应当结合实际成绩,开展教育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协作力度。

通知指出,正在探索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处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的作用,落实政策资金监管责任,指导市县财政、教育部门及时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测平台数据,提高新闻质量,加强日常监管。 市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让领导资金录用或者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教育扶贫资金录用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做好新闻公开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在全面判断现有教育扶贫政策的基础上,尽早研究年后财政扶贫政策,探索将扶贫攻坚与农村振兴比较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处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标题:“两部门:严禁虚报、挤占、截留、克扣教育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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