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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李慧婷通讯员施杨勇) 5月13日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组获悉,年一季度,南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了积极保证增长、保护民生的各项措施,农村居民收入仍保持增长态势 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小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元,增长4.6%。

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表现出这些优势:首先,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持续提高,收入增长明显。 年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711元,同比增长7.7%,占可支配收入的41.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可支配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是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 第一个增长因素:一是当地非农和农民工增加;二是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春节前工资拖欠现象大幅减少,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能够按时领取工资返乡和节假日,工资增长得到保障

其次,家庭经营收入平稳增长。 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利润1754元,同比增长3.7%,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3%。 第一个增长因素:一是糖的价格转暖,兑付及时。 二是水果销售效益显著,近年来南宁市柑橘种植面积大幅提高,年陆续进入丰产期,春节前水果销量上升,农民农业经营收入迅速增加。

最后,财产净利润增长较快。 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净利润163元,同比增长4.5%,占可支配收入的3.9%。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第一个增长因素:一是集体红利的增加,随着近年来农村振兴的深入,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集体红利也逐渐提高。 二是土地流转逐年增加;三是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农村租赁市场逐渐活跃。


(作者:李慧婷施杨勇)

标题:“2020年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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