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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和全力支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就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

声明指出,建立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已成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稳定的当务之急。 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未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活动愈演愈烈。

声明说,全国人大此次作出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世界任何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中央权责,中央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最终守护者。 香港特区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有困难时,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款和第十六款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是处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突出的问题,构筑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制度壁垒,行使中央权利责任,对基本法行使监督权。

声明指出,建立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更好地保障香港高度自治和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但是,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始终拥有对特区的全面管理权。 世界上的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没有规则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惯例。 比较有效地防止、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壁垒,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有坚实的法治基础,香港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权利自由有更牢固的保障。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恐怖活动、外国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等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比较和惩治了香港当前面临的危害国家安全最严重、最紧迫的风险,是极少数国家安全犯罪行为,

我们相信,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有利于香港长时间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保护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维护香港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使“一国两制”的航船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稳中走远 (总台中央视记者赵晶)

标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发声明支持全国人大涉港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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