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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自行车是临时牌照
还能出发吗? ”
“骑电动自行车
要强制戴头盔吗? ”
“我是正式号码的旧标车。
会被道路限制吗? ”
南宁市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立法事业规划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特别是2019年4月15日国家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后,“超标车”、“录用期限”、“报废期限”等关键词成为社会热点。
日前,市民期待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市民对所关心的临时牌照、正式牌照、超重车上路、头盔佩戴等问题有了最新的确定规定。
临时车牌超过车过渡期为3年
在条例论证阶段,如何管理客户已经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超重车),可以驾驶多久? 已经是立法要点研究的问题。
此次,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关于临时牌照超标的电动汽车自行车转移问题,条例规定在本条例施行前登记取得临时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以进行过渡期管理。 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 过渡期过后,不得骑公路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号码牌。
也就是说,从该条例年9月1日开始计算,临时牌照超过车辆过渡期的最晚淘汰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据采访,大多数市民支持对现有超标的车设置过渡期。 市民魏先生现在在北京、浙江等地方不允许超标的车辆道路。 南宁市目前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值得市民肯定如何调整过渡期。
正式车牌超过车聘用期10年
除了为超车临时设置过渡期外,如何做好超车正式录用期也备受关注。
在论证阶段,与会各界人士提出,考虑到正式号码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在新国标实施前经过了合法的生产和发售销售,购车顾客购车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结合南宁目前领正式牌照超标电动自行车近200万辆的现实,专家们认为,这类车的解决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立法要保障群众最大化。
因此,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进行第三方风险判断,《条例》规定正式号码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期限为10年,从电动自行车的注册日开始计算。 并且,在牌照比较有效期满后,由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是否继续,如果不继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必须注销该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规定,驾驶过渡期届满或者牌照不符合被注销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超过标准的车戴头盔不受处罚
近年来,发生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鉴于贮存在南宁市的旧标识车辆存在速度快、车身重等安全驾驶风险,在立法论证过程中是否强制使用头盔也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在采访中,市民对佩戴头盔的问题有两种态度。 一位市民认为,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速最高不超过25公里,不得强制以这样的安全速度佩戴头盔。 其次,南宁市的很多车现在都是旧超标的车,也有市民认为要保证驾驶员和乘员的安全,戴着头盔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有保障的。
目前,《条例》规定是否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出行“提倡佩戴头盔”,不要求强制佩戴。 但是,对此前登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原国标、超标车),驾驶人和乘员戴安全头盔,违反本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员处以2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也是“礼让人行横道”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车流中乱窜,甚至会被设置在人行横道边上的信号灯“看不见”,不仅威胁到自己的安全,还严重影响到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隐含着交通事故的危险。 《条例》确定今后电动自行车也需要“礼让人行横道”,车辆接受人行横道时,决定行人通过后停车通行。 从人行横道通过十字路口、道路时,必须积极避开行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处以20元罚款。
《条例》确定了驾驶人出行应当遵守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得超过非机动车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此外,还规定,行人应当推进,不得乘坐,遇到交通标志和交警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标志和交警的指挥通行等。
电动自行车是新来的。 请记住这几点[/s2/]
●临时超过车牌的车过渡期为3年,最晚淘汰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驾驶过渡期届满或注销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受到行政处罚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移动提倡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求强制
●超标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的人平均要戴安全头盔,违章者要处罚20元
●电动自行车不是“礼让人行横道”,可以罚款20元
●在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通行应该推进
(记者彭媛媛)
(作者:彭媛媛)
标题:“过斑马线要让行,骑旧标车不戴头盔要被罚!带你解读南宁电动车管理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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