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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8日电据工业和新闻化部网站报道,工信部28日发布《关于深化新闻通信行业“放管服”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知》提出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若干事项的申请材料,深化“见面不批准”。

《通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一是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若干事项的申请材料,包括取消或合并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和首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和企业概况等申请材料。 对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说明受理不足的,申请人在提出许可申请时承诺,经证明后可以再次申请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 例如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相应的证明和承诺,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图等。

二是加深“不见面”的承认。 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网代号资源的采用和调整审批、非经营性网络新闻服务备案审批的几个事项,实施“全程网络处理”。 如果上述行政许可的几个事项与行政许可证书的领取有关,也可以请电信管理机关邮寄。

三是推进并行审批和检测优化。 需要电信设备的网络许可和无线传输设备的型号批准,对处理的设备实施两种行政许可的并行批准,检验项目不进行重复检验。 申请访问电信设备的互联网时,无需事先取得并提供无线传输设备的型号批准证。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 新闻通信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加强对提供现场咨询和非现场咨询方法的“放管服”改革政策的推进解读,社会关注的许可政策问题应当及时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若干事项《事务指南》的“常见问题” 对网络相关服务的一些事项,它们的情况无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及时确定,以便公司办理其他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事务时可以作为依据。

五、严格规范涉企检查。 在新闻通信行业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省际合作、区际合作检查。 推进“网络+监管”,相应地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 依法严格开展涉案企业检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是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等改革。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进全国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覆盖有关工作,开展行政许可若干事项等政务服务“好评”。


标题:“工信部:深化新闻通信行业“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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