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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对扫黑除恶案的涉财产刑实行保全记者陆增安拍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通讯员黄文民)报道,团结派涉黑涉恶组织在横县一带横行,有组织地实施控制赌场、绑架他人、追讨暴力等犯罪活动。 最终,这个黑涉恶组织“黑老板”沈旭添一审被判处25年徒刑(详见南宁晚报2019年10月10日07版和年1月11日08版)。 。 5月27日上午,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查获沈旭添位于西乡塘区龙腾路85号台湾街花莲府6号楼的房屋。

该案在一审中对沈旭添等26名被告判处最高2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被告人所有财产,并处罚金2万元。

为了保证涉黑财产的价值,江南区法院执法局事先介入涉黑财产的执行保全工作,对涉黑财产进行了滕空和判决工作。 5月27日上午,江南法院派出法官前往江南区分局3大队狱警,清点并移交迄今公安机关查获的17部手机、2部汽车、1套房产、1套商店和红木。

目前,法院和公安机关已完成26名被告人财产现状调查,依法查获涉案车辆2辆、不动产1套、商铺1间、红木木材1批、手机17部、山林1066亩,冻结银行账户30个,金额约20万元。


(作者:陆增安黄文民)

标题:“确保涉黑财产价值 南宁26名“黑团伙”成员财产被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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