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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消防解读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请勿擅自改造车辆。 请勿安装充电器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郑芳)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布,确定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昨天,南宁市消防救援队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贯会,解读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业。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其中50%以上的车辆采用年限超过3年。 仅2007年,南宁市就发生了15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其中3起大火灾,11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损失财产300万元以上,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首府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人员,全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走出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的“南宁经验”。 经过三年的管理,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几年来逐渐减少,—2019年比去年减少了几个百分点以上,没有人员伤亡。
随着《条例》的颁布,停车难、充电难将得到切实处理。 据统计,仅2019年南宁市消防救援队“96119”的举报投诉电话,就接到此类举报投诉共计80起,占全年投诉总数的21%。 《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地点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规范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的住宅小区和城中村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地点。 另外,《条例》确定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时,应当执行隔离、监护等防止措施。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人员、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保障用电安全的制度和措施,设置专用插座,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防止违反各类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南宁消防建议,客户必须符合新标准,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 请勿擅自停车或充电,不要擅自改造电动自行车。 此外,请勿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自行车充电。 请勿用未配套的充电器充电。 充电时请远离可燃物,不要充电时间过长。 并希望市民关注公共消防安全,积极发现身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拨打“96119”或采取其他方式向消防部门报警。
(作者:郑芳)
标题:“南宁消防最新解读!切勿擅自改装车辆,勿用不配套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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