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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贫困建立牢固的防线
——南宁市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22%
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强负责,加强积极行为,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抓好扶贫兜底,保障兜底保障水平,兜底保障水平
作为扶贫“五大批”的重要措施,行车保障承担着扶贫的底线任务。 从4月1日开始,南宁市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600元/人年提高到5500元/人年。 截至5月31日,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44万人,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达到283元/人月,比2019年底提高22%。
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兜底水平
近年来,我市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水平,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相应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级补助标准,提高到一个特别困难家庭340元/人月,两个比较困难家庭230元/人月,三个通常困难家庭155元/人月, 确保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个特别困难家庭年人均稳定收入,不低于自治区脱贫标准,发挥得比较有效。
为了提高行车水平,我市从完善的行车保障制度入手,修订颁布了《南宁市临时救助办法》,更是因需要家庭重病、重残成员照顾而无法就业,遭遇自然灾害,在应急管理部门实施救助后,基本生活依然
提高临时救助批准的时效,将救助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申请下放至乡镇(街道)直接批准。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准备金制度,各乡(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2万元以上标准设立临时救助准备金,保障紧急救助支出的必要性,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难”的制度效用。 截至5月31日,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2880人,527.79万元。
加强对容易返回贫困和与贫困相联系的人口的动态监测
为了加强对未脱贫、易返贫、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以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设卡贫困户为数据,市民政局定期关注扶贫、人社、医疗保险、卫健、返贫风险高的贫困户和贫困。
民政局领导县(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监测数据比对和预警情况,发挥每个村(居)委、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社区网人员的作用,比较调查和核查,一家一家兜底。
5月12日至20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监察委员会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抽出市、县两级工作人员组成14个检查组,对15个县区(开发区) 38个乡镇(街道) 71个村(居)委员会开展了社会救助扶贫运动的基础保障检查,
完善的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平台
民政局在开展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中,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几个事项的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办理时间比过去缩短了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兜底的有效性。
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平台。 2019年,南宁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投入使用。 今年,南宁市进一步将新闻系统平台纳入“爱南宁”app应用,大众可以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和手机app自主提交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申请,真正有困难的大众“无家可归”啊!
在新冠抗击肺炎疫情期间,新闻平台的特点更加突出,全市503户困难家庭通过平台提交救助申请,285户698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记者何任朗通讯员刘倩)
(作者:何任朗刘倩)
标题:“南宁市今年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较上年提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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