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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冒名进入大学”备受瞩目:冒名进入大学的女陈某,高考分数比当时文科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低243分,被代名者的高考分数比理科类专业录取分数线高27分,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被陈某录取。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参加高考的人都明白高考对一个身体的重要作用。 但是,在当今社会,个人成功的道路有千条,高考也不再是个人成功的唯一道路。 但是,对许多人来说,通过高考改变自己的命运,仍然是个人成功的最公平便捷的道路。 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在高考这个特殊的季节,有关高考的话题总是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轰鸣工地因高考而停止,疾驶的汽车因高考而静音。 这些不仅是社会公众的自觉,也是对奋斗和公平的尊重。 高考寄托着中国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寄托着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承载着无数家庭的美好希望。 因此,高考公平历来是牵动人心的特殊话题。 是一个不能被玷污的特殊行业。 这样的期待,是超越个人,辐射整个社会的。

因此,在发生有关高考不公平的事情时,往往比其他问题更容易引起社会大众的集体仇恨。

央视报道:虽然替代者的学历被取消了,但在高考这个特殊的行业,而且高考结果经常有人冒用别人的身份,冒名上大学。 这样的消息很可怕。 化名是侵权行为,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通过非法手段,他所有人生中实施的“盗窃”,行为极其恶劣。 这种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纠正和及时弥补,对个人的危害还是可以纠正的。 时光飞逝,一个人的年华过去了,没有学历,在个人职业快速发展的道路上挣扎后,在某个特殊的时刻,有人会偷走自己的人生,知道自己会有完全不同的生活,会给受害者带来什么样的痛苦? 所以,化名,后果极为严重,影响极差,成本极重。 法律应该对这种行为给予认真的惩戒。 行为人冒用他人身份新闻取得的证书、资格应当依法注销和剥夺。 在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我们要充分考虑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严重精神损害,科学判断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给受害者全面、充分的赔偿,充分弥补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严重损害后果。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这样极端的事件,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 这种行为本来就不应该出现,这种事也决不应该出现。 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对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篇所体现的人格权实施更高层次法律保护的立法精神。 通过正确适用法律、科学分定赔偿,为被冒名顶替者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不能再缺席一度空着的公平了。

标题:“反思“冒名顶替上大学”事情: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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