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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唐秋艳) 3月12日发布南宁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侵害顾客权益的费用维权经典案例。 的范围涉及个人新闻保护、不合理收款、汽车销售、虚假推广、不正当竞争等诸多费用行业和范畴。

例1 :广西南宁房多多理财有限企业侵犯顾客个人新闻保护权的事件

2019年7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广西南宁房多理财有限企业未经客户同意,收集、录用客户个人新闻。 经过调查,这家企业从上门推销的卖方那里购买了多幢大楼的业主个人新闻。 新闻包括业主姓名、地址、房型、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复印件。 营业员打电话问顾客是租房、卖房还是中介业务,以此来聚集目标顾客,达到增加企业业务扩张的目的。 当事人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南宁市市场监察局按照《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处罚。

例: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高端智能手机越来越普及,公民日常的经济活动容易发生个人新闻泄露的问题。 客户平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新闻,不要在街上扫二维码,也不要随便扔印有自己个人新闻的快递。 见到商家要求个人新闻时请注意。

例2 :罗伟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侵害商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罗伟假冒“中国联通”的名义,在朝阳路上数码产品店店面醒目位置,使用“中国联通4g宽带智能生活服务点”的文字和“中国联通”的图形表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平板电脑、移动设备。 这些行为容易导致客户误解、误认当事人的销售活动和中国联通企业的相关工作,违规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没收侵权产品,并处以人民币226460元的处罚。

点评:当事人利用客户在交易中新闻不对等劣势,将自己的营销行为包装成公益型国有企业广告导向的活动,利用公益性国有公司的公共说服力和影响,加大其背书,使客户产生混淆,从中受益。 这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损害了顾客的利益。

范例三:南宁脑博办中西医结合医院涉嫌不合理收钱

2019年5月13日,客户觉某向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因为儿子在学校出现了社会交流恐惧障碍,客户通过网络与南宁脑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网上医生取得了联系,在我院医疗水平先进、钱便宜后,儿子于2019年1月30日住院治疗,共治疗23天,费用6万3千多 另外,我院的治疗方案、收款情况未事先告知家属,治疗中家属无法进入治疗室陪伴,顾客认为我院有欺骗顾客的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客户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了费用纠纷双方调解,院方全额退还投诉人,对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罚款2500元。

一些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机构,对客户治疗的紧迫和价格法规政策理解粗糙,违反《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增加不合理收款,引发费用纠纷,发生违法行为。

例4 :广西美是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侵害顾客权益的事件

广西美因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天昌分企业自身经营原因,于2019年2月21日突然关闭营业,且30天前未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通知客户。 为了规避自身经营风险,免除自身责任,当事人制定并使用与顾客签订的《入会合同》、《私人教练课程合同》。 它包含四个排除或限制顾客权利的条款。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客户权益保护条例》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解决办法》,对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0元的处罚。

预付卡是预付后的费用,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风险,商家不履行承诺,商家“跑”的现象屡见不鲜。 发生侵权行为时,客户应当通过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例5 :广西小兔子移动汽车服务有限企业不退还共享汽车押金集团的费用侵权案件

从年10月开始,西乡塘区市场监督局陆续接到100多名客户投诉,聘用广西小兔子移动汽车服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小兔子移动”),共享汽车app支付押金,租车聘用,申请押金后,约定期限 西乡塘区市场监察局受理后,启动集体费用投诉应急预案,逐一登记投诉客户,启动费用纠纷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系机制,在西乡塘区法院全程参与和审查下进行调解,2019年4月18日、5月10日,共向46名客户

例:共享汽车、自行车押金不退保问题是近年来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例客户人数多、问题多,不及时处理很可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启动了纠纷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系机制,实现了客户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比较有效地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例6 :广西南宁康鑫公司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误导费用的例子

客户陈先生于2019年10月2日在广西南宁康鑫公司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康鑫·邛江公馆接待中心购房,销售人员将该大楼的房子介绍为正规安置室,交房3年后交付土地出让金,5年左右即可办理个人产权证。 陈先生与该企业签订了10万元存款,提交了99000元存款的协议书,事后得知该楼盘无法办理个人产权证,为三产房。 根据江南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该楼销售人员确实存在误导行为,经调解,该企业将99000元退还给客户。

例:客户购房时,交付的定金金额巨大,在听取销售人员推荐后,必须咨询相关房管部门了解楼盘的相关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进行交易。 不这样做的话,容易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损失。

例7 :广西盛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企业贷款销售车纠纷案

施女士于2019年7月在广西盛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企业订购汽车,并缴纳10000元存款。 双方施女士约定以建设银行办理购车贷款的方式购车,贷款金额100000元,由商家代为办理贷款手续。 商家承诺,如果贷款申请未通过审核,商家可以退还购车定金。 之后,商家未告知施女士,经施女士同意,代办建设银行信用卡(额度70000元),与双方约定的贷款形式和金额不一致。 这是因为发生了纠纷,经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调整,商家退还存款10000元。

例:在本例中,经营者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在汽车贷款服务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事先通知顾客,没有得到顾客的同意,损害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权、选择权。

例8 :宾阳县黎塘阳光健身俱乐部集体投诉案

2019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韦先生等8人投诉宾阳县黎塘阳光健身俱乐部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 从年1月开始,该俱乐部开展“888元健身挑战活动”,客户与该健身房协商,8个月内,客户每天至少到达健身房锻炼1小时,每天只能累计一次。 共计128小时,达到128次,挑战完成,健身房全额退还88元定金。 韦女士等8位客户按约定完成挑战后,商家不根据协议书退还健身保证金。 经宾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退保,共退还韦女士等8人7104元。

近年来,健身领域经常发生纠纷,顾客购买服务后,经常遇到经营者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介入,帮助顾客依法维权,保护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作者:唐秋艳)

标题:“2019年南宁花费维权典型范例公布 房多多侵害客户个体新闻案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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