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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重大风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近期,上海、重庆等检察机关将编制检察建议、情况通报、检察白皮书,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建设金融风险“防火墙”。 对比金融犯罪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困惑性等优势,检察机关在“专业”字上下功夫,以高标准、专业化的办公服务保障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打击点行业犯罪
年5月,全国首例相关证券行业罪犯适用“禁止工作”案宣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内幕交易案件被告宁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对宁某处以“禁止工作”,禁止他在刑罚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证券相关职业。
年2月,广州某证券企业项目经理宁某参加并购重组项目,利用其职务获得内幕消息后,与妻子樊某在内幕敏感期,共同咨询、筹集资金、操纵股票,非法获利17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两人犯有内幕交易罪成立,法庭建议宁某适用工作禁止。
“在庭审中,检方通过这一真实事件,让社会公众感知到内幕新闻的内涵外延和内幕新闻敏感期的认定等文案,从而达到了常规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处罚目的。 ”。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在接受审判后表示,内幕交易等证券犯罪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大体上是扰乱资本市场筹资功能和交易秩序,是造成社会经济危机和社会不稳定的潜在诱因。
全国首例成功适用涉证券行业罪犯“工作禁止”的案件,是上海检察机关“精”办的典型案件之一。 上海检察机关努力收紧城市优势,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2019年12月,上海检察机关公布了28项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 截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审查逮捕非法集资类案件同比减少25.9%。
围绕私募基金、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犯罪风险较高的行业,检察机关将加强相关方案的解体判定。 日前公布的《2019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从第一个案件类型来看,罪名分布前三位的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的案件。 2019年,金融犯罪将以前流传的罪名和新的罪名案件合并,呈现出案件类型多样的优点。 相关证券行业犯罪中,违规披露重要新闻事件4起16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收益事件1起2人,诈骗发行债券事件继年初事件连续发生3年。
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互联网+”的优势,是一种设计繁多、纷繁复杂的回扣模式,以高科技、技术热点为幌子……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难度大、复杂性明显增大,犯罪手段不断改造、隐蔽性强。 犯罪影响广泛、案件难度较大的犯罪手段呈现出互联网化、专业化快速发展等优势网络金融产生了新的犯罪形式,亟需重视防范。
对此检察机关将建立专门的办案机制,提高金融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渝中区、江北区检察院位于金融核心区,基于金融案件数量众多的现实,设立了金融犯罪检察部。 其中江北区检察院在江北口金融中心设立了金融检察办公室,护卫重庆金融核心区的建设。 上海设立全国首个省级院“金融检察研究中心”,另外在3个分院设立证券期货、银行保险和金融创新研究分中心,提供“专业、专业、专家”的法律服务。
加大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
“重视洗钱犯罪的同时审查”、“配合审计机关、公安机关形成发现、调查洗钱犯罪的工作人员合作”、“善于从上游犯罪事实的证据中发掘、发现、掩盖犯罪所得来源、性质的线索”。 6月30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反洗钱工作动员安置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的反洗钱工作做出安置安排。
“近年来,非法买卖外汇方法洗钱的产业链“浮出水面”、“目前的外汇犯罪形成了内地和港澳跨地区合作、国内和国外相互勾结的全链犯罪,涉案资金日益增大,犯罪方法更加隐蔽”。 6月29日发布的《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明确了金融犯罪的这一新优势。
检察机关办理的曾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不法分子以合法经营为掩护,非法买卖外汇与正常合法经营并存,控制国内和国际、内地和港澳银行账户以“敲打”的方法非法买卖外汇,切断资金之间的关联,利用国外的小软件共同沟通交易
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银行行业案件中,外汇、洗钱犯罪2019年年均发生,受理汇款案件4起19人,骗取外汇案件3起6人,洗钱案件5起5人。 上海检察机关依托公检联席会议、金融检察官联席会议,推进重大疑难案件、新型案件早期介入、联席会议商,确保案件质量效果,打击黑灰“产业链”。 2019年12月至年5月,上海检察机关依法追查了20起洗钱支援、提供新闻互联网服务、买卖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犯罪22人。
检察机关案件表明,目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方法不断改制,犯罪链条不断延伸。 一方面强调了提供专门针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技术新闻服务的非法平台的作用,另一方面金融违法犯罪的帮助型、后续型犯罪突出,最明显的是洗钱类犯罪。
首先,非法平台成为连接、复制、扩散金融犯罪的重要节点。 其次,洗钱案件常导致非法集资。 年开始,上海市每年发生洗钱案件,2019年受理洗钱审查起诉案件5起5人,其中4起涉及非法集资犯罪。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利用虚拟币和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钱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了侦查和追查犯罪线索的难度。
今年年初,在最高检查中,各级检察机关从反洗钱国家战术和金融安全的高度,发挥主导作用,改变“上游犯罪重、洗钱犯罪轻”和对难以解释的下游犯罪习性适用其他罪的问题,加大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 据说最高检查正式成立了反洗钱业者领导小组。
加强监管来源治理
去年,最高检查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第3号检察建议,推动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发生源风险的防控。 目前,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发表检察白皮书等形式深化《三号检察建议》,有助于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刘伟介绍,江北区检察院和区金融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江北区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方法》,注重源头管理,形成了“发现、合作、处置”的一体化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银保监局签署《关于在惩治金融犯罪、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进一步加强合作合作合作的会议记录》,共同建立6个合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新机制,为重庆优质快速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出贡献。
上海检察机关自主开发金融检察大数据墙,实时展示银行、证券、保险等各行业的犯罪情况等,为分类研判、风险防范、精准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上海市检察院还将结合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银保监局、证监局、金融局、市场监局组成的“上海金融检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线索通报、数据融合、智慧利用和案件合作。 在基层检察院探索建立金融风险大的数据平台,实现区域内金融监管数据的互通。
据悉,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领域监管部门完全配合建立机制,综合实施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依法办案,追回赃款,维护稳定,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针对当前金融检察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建立司法机关与金融行政执法机构的合作机制,健全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双向移送机制,建立职工违法新闻共享制度,保护金融业中小投资者公益诉讼制度,强化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能。
(作者:李万祥)
标题:“金融犯罪越来越具有隐蔽性迷惑性,检察机关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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