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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改将提高可用的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

适用于垃圾分类建设改造等被列入创城事业问题清单的情况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凌剑伊)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养老金,随着房屋老化,这笔钱大有裨益。 现在,在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高的过程中,这笔钱也要花在刀刃上。 昨天,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在住宅小区整改提高工作中采用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为编制全国文明城市职工问题清单,适用《南宁市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紧急采用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

通知指出,为了切实进行住宅小区整改,提高员工,可以采用公共利益,也可以采用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 急需采用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园区共享部位,需要共享设施设备的,可以申请采用这笔资金。

那么,小区的情况可以申请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吗? 通知指出,适用范围包括小区路面、垃圾分类推广栏、文化设施、操场、无障碍设施、走廊墙面、公共绿化带、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等住宅小区共享部位和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除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设施维修费用外,按合同约定的途径支付。

通知指出,住宅小区在各级部门收到创城职工实地评估中的工作人员问题清单后,房地产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工作人员问题清单,编制申请聘用维修资金的应急报告,组织维修、更新、改造。 房地产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对紧急报告全文进行告知性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 公示期间,相关业主对紧急报告有异议的,由房地产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申请采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进行公示的,房地产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关申请采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并提供维修工程发票(预付工程款发票)。 管理机构确认申请采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后,将维修资金合计30%的垫款转入维修单位。

在工程验收方面,房地产企业申请的,由房地产企业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3名业主共同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委员会申请的,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管理机构核实后,将维修资金总额70%的结算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通知实施期限与南宁市建立全国文明城市住宅小区整改提升职工同步。

■必须确定温暖的提醒申请过程

(一)各级部门在创城事业现场评价中,发现住宅小区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有问题后,将事业问题清单发给住宅小区。

(二)房地产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务问题清单,编制申请采用维修资金的紧急报告,组织维修、更新、改造,向市住建局资金中心申请采用维修资金。

(三)房地产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申请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全文,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告知性公示。

(四)市住建局资金中心按照《南宁市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维修单位支付30%的房地产专项维修预缴资金。

(五)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后,管理机构经核实后支付结算资金。

(作者:凌剑伊)

标题:“南宁:小区整改提升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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