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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报道,为进一步便利债券投资者,促进中国债市优质快速发展,近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第7号)》,同意开展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市相关基础设施机构的互联合作
公告指出,互联互通是指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互联互通遵守投资者适宜性等人民银行、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人民银行、证监会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对通过互联互通开展的债券发行、登记、交易、管理、清算、结算等行为共同实施监管。
公告指出,债市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切实便利债券市场间的发行和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与统一市场形成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的平稳传导和宏观调控的比较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提高中国债市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建立以顾客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市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标题:“两部门:推动银行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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