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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立法鼓励和保护以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奖励而公开,需要奖金优惠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昨日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该《条例(草案)》确定了公开见义勇为的奖励,给予奖金优惠,对近亲家属在医疗、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为了避免“英雄血泪”的现象再次出现,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以通过法治手段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处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条例(草案)》中定义的见义勇为,除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外,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救人,是灾害救援中突出的行为者。 1994年至今,广西见义勇为行为2907件,见义勇为英雄模范3266人。 年以来,全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经费约1363万元。

《条例(草案)》确定奖励公开,有奖金优惠和奖励促进,见义勇为所得奖金或奖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包括免征个人所得税。 优惠方面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见义勇为不计入家庭收入以获得奖金、抚恤金、补助金。 事业单位、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另行见义勇为地对人员给予奖励、慰问和帮助。

在医疗保障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不同情况下医疗费承担主体和责任范围。 并根据广西地方特色,确定了广西见义勇基金会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医疗保障方法,同时规定了专见义勇为经费兜底。

另外,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规定了特殊的权益待遇保障。 在生活救助方面,《条例(草案)》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将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对孤独者,符合救助供养、供养意愿的,优先安排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给孤儿基本生活费。

在教育优惠方面,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公办幼儿园应当在与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 接受公立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在校期间学校必须免除学费等。

/ s2/■知多点

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条件[/s2/]

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由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确认其为义勇为: 与侵害、集体财产或者其他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对侦查重大刑事案件、主动逮捕、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人进行救助、救援、救援工作突出等。

(作者:彭媛媛)

标题:“广西拟立法!见义勇为奖励要公开且要有奖金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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