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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阮晓莹)关于更好地处理长时间困扰我市工业快速发展的工业用地占有率低的问题,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工业用地新增效益,近期《南宁市人民政府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综合效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好
《若干意见》确定,结合新国土空之间的规划编制,南宁市将扩大工业快速发展空之间,增加工业用地总量,到2025年工业用地将占全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20%以上 通过资源整合,重点处理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埠领域、南宁经济开发区吴圩空港口经济区、南宁现代工业园、邳宁新兴产业园、青秀伶俐工业园、六景工业园等工业快速发展空之间的问题。 年开始三年内,上述地区及宾阳黎塘工业园分别储备了5000—10000亩工业用地。
提出最大限度减少工业用地低效问题,比较产业快速发展的生命周期,改变工业用地通常在50年最长年限出让的办法,《若干意见》提出,分领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定期公布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领域目录 并以“先租赁后转让”的方法供应土地的,采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产值、税收连续三年达到合同要求的,以协商方法转让租赁的土地,以原租金的年均标准追加土地出让金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市、城区(开发区)分别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成立二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批组,市级层面开发区用地面积200亩以上,城镇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招商工业项目,
《若干意见》还规定,各县区、开发区应当建立工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制度,将总投资、产值、税收等重要指标纳入项目履约监督管理协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一步确定项目建设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
未达到合同履约指标的,《若干意见》确定建立工业项目退出机制,公司在项目竣工5年内,产值、税收3年以上未达到土地供应合同约定标准的,给予2年整改期。 整改期届满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60%的,解除土地供应合同,收回建设用地的开采权,归还剩余年期的土地出让价款。 公司拥有的地面建筑物和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按建设价格折旧判断价格进行补偿。
(作者:阮晓莹)
标题:“南宁市出台意见加强工业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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