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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了上半年企业品牌汽车费用投诉新闻公示

奔驰、大众、吉利等企业品牌车的投诉量居首位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唐秋艳通讯员王帅何正君) 8月5日获悉,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加强客户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加强信用监管,引导经营者落实维权主体责任,推进费用纠纷来源管理,构建费用维权社会共治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费用投诉新闻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示了年上半年企业品牌汽车费用投诉新闻。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企业品牌汽车费用投诉430件,其中合同类投诉158件,31.05%,售后服务类投诉161件,41.26%,质量类投诉86件,12.42%,其他类投诉25件,15.26%。 投诉受理量多的企业品牌车有奔驰( 24辆)、大众( 14辆)、吉利( 14辆)、丰田( 10辆)、奥迪( 10辆)、日产( 10辆)。 投诉主要反映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不退定金、违约、不按时交车等问题。

年上半年,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企业品牌汽车公司如下。

例1。/ S2 /

年5月31日,陈先生通过一家中介企业向4s店购车,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支付首付,办理贷款手续后,4s店向陈先生开具了收据,但当天没有交车。 6月2日,未经陈先生授权,4s店将陈先生购买的车辆交给中介企业,中介企业在驾驶中发生事故,车门受损。 陈先生要求4s店更换新车未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三方调解,达成处理方案:中介企业更换厂门,负责向陈先生赔偿8000元人民币。 4s店用新车保证陈先生更换的门的质量,送给陈先生5000元作为4s店的保养使用,调解成功。

费用提示: 客户通过中介企业购买车辆时,尽量直接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购车款也直接提交到4s店账户。 另外,客户也必须与中介企业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2;例2

范在年初买车,当时汽车发动机发出异常声音,由商家进行检测解决。 年4月底,客户又发现汽车有异响,于5月初委托商家修理。 考虑到商家验收后,因客户未按要求及时维修汽车,导致发动机零部件磨损,未同意给予免费维修,要求客户自费维修。 客户认为,零部件磨损的原因是汽车本身有缺陷,应该给予免费修理,而不是保养原因造成的磨损,从而使双方产生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进行协调,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让商家履行费用维权主体的责任,促进商家更加重视客户体验,营造“诚信经营安心费用”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向客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客户依法维权。 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商家提供免费维修。 6月28日,范先生将“维护正义、挽回客户损失的公正执法热心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市场监管部门当面表示感谢。

“南宁上半年企业品牌汽车花费投诉新闻公示发布 奔驰、大众、吉利等企业品

费用提示: 商家销售汽车后,3包期内符合3包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客户提供3包服务。 客户购买汽车后,必须由有相关资质的维修厂家按照聘用证书进行维修,并为将来的合法维权保存维修证书。

(作者:唐秋艳王帅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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