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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晚,香港警务处认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10日在全港多个地区展开执法行动,逮捕9名男男女女,分别与外国或境外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家安全法》)第29条,涉嫌诈骗等犯罪

针对昨天的行动,警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并按照搜查令的授权在多处进行搜查,并与违法行为进行对比提出搜查证。 因为被逮捕人所在的事务所是媒体机构,所以警察曾去媒体机构提交过搜查证。 在此期间,警方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关机构人员和律师代表观看。 警方强调,行动对比是逮捕者涉嫌犯下的违法行为,不是个别媒体机构。

信息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础,警察一向尊重信息、言论和出版自由。 在昨天的行动之前,我特别提醒过采访时不要接触采访资料,在搜查的过程中,也是在该媒体机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的。 对于一些媒体故意抹杀警方的搜查行动,警方表示非常遗憾。

警方强调昨天的行动完全是依法进行的,保障了国家安全。 无论相关人员的身份和背景如何,警方都会和同事一样根据相关法例和现实情况专门执法。

在接受采访时,警方表示,将尊重信息自由和媒体采访的权利,在不影响移动性能的情况下,尽量配合和便利媒体采访工作。 根据行动需要,警方将在执法行动中设立一个封锁区,在封锁区外协助媒体便利采访工作。

昨天在将军澳的执法活动,由于警方了解公众对行动的关注,警方公共关系科通过积极负责行动的前线指挥官的信息表达和媒体联络小组在现场协调,导致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机构部分进入警方封锁区域内,

在此次封闭区内以媒体采访为试点安排,警方完全了解部分媒体机构和记者对试点措施有不同意见,充分听取媒体意见后,将研究和优化未来安排。 (总台记者金东周伟琪)

标题:“香港警务处:警方专业执法 保障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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