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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周志英通讯员王玉梅曾德昊)昨日下午在南宁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性案件122起797人。
受理的一审涉黑恶性案件122起797人,审结104起633人,结案率为85.25%,比“六清”行动开展前增加了23.85个百分点,结案率创下历史新高。 其中,受理黑社会组织案件21件282人,审查的16件189人,认定黑社会组织14件13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9人。 受理6起涉黑“保护伞”事件6人,审查后认定3起3人。 受理涉案的共有95起509人,审结85起441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5起19人,恶势力61起318人。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发表了5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 s2/■典型示例
1.控制娱乐场所征收“保护费”
从2008年开始,陶江金凭借“府城助”的恶名,在武鸣区的地下赌场,用高利贷暴力讨债。 从年底开始,陶江金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出身者为纽带,通过免费提供吸毒、免除娱乐场所免费费用、提供场地活动等手段聚集骆金文等10多人,以提供“看场”为由强制控制武鸣区某娱乐ktv,征收“保护费” 该组织发展迅速,并有组织地对武鸣区某酒吧、某ktv等娱乐场所实施敲诈勒索进行毒品犯罪活动,非法敛财近20万元。
青秀区法院在一审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判处陶江金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个人所有财产。 分别判处骆金文等人20至3年徒刑。
2.对外名称“小额贷款”实则“套贷款”
年开始,王赞(在逃)为牟取非法暴利,召集被告张亨、刘达生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某办公楼设立“九鼎投资有限企业”(未工商注册,简称“九鼎企业”),内部分别为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 九鼎企业成立后,对外从事“小额贷款”或“无抵押放贷”业务,实施“套现贷款”行为。
青秀区法院在一审中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判处张亨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刘达生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万元。 对莫沂锋等剩下的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2年6个月,并处以罚款。 全部案件共判处罚款、赔偿和追究违法所得等财产刑193.89万元。
3.强迫他人签订贷款合同以非法占有财产
直到2000年,为了非法牟利,被告人谢宏伟长期在广西横县进行高利贷活动,聚众或指使被告人廖月娥、淡珊、谢保喜、谢世形及余德建等人,假借民间放贷之名,向借款人“放贷”或变相“放贷”等 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的,采取电话威胁、婚闹、扣押车辆等软硬兼施的“软暴力”办法,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江南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谢雄大等5人有期徒刑17年至3年。 判处各被告罚款115万元,责令返还被害人经济损失303万元,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30万元,对扣押的不动产、汽车、现金、存款等依法罚款。
4.通过断水等手段催促建材市场
年10月10日,陈孙福强迫孟岭宇等6人非法拘禁周某,以周某欠债为由,通过陈孙福经营管理偿还周某建材市场,周某交出市场后被同意自由回归。
从2007年开始,在陈孙福的授权下,孟岭宇多次向黄争杰等持有钢管、甩卖棒等器械且市场内不允许陈孙福接管市场、不愿意支付租金的商户催租,导致市场停水停电、门锁。
良庆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强制交易罪、合同诈骗罪判处陈孙福有期徒刑16年,以并处罚金35万元的非法拘禁罪、强制交易罪等分别判处孟峯宇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1年4个月,并处罚金共4万元。 并且命令陈孙福赔偿789.13万元的经济损失。
5.向商户强行推销啤酒市场进行垄断[/s2/]
被告苏媛平在南宁市北大北路的一个市场经营与人合伙的夜宵店。 从2006年6月开始,苏媛平与被告陈春、秦天华、庞意、庞光兴共同在市场上销售和垄断啤酒供应。 苏媛平主要组织货源、管理财务,庞意、庞光兴、陈春、秦天华强制销售他们经营的某企业品牌啤酒,威胁市场内商户购买。 庞意、庞光兴、陈春、秦天华等仍是市场“巡视场”,阻止商户销售从其他渠道采购的啤酒,或阻止外来啤酒在某市场销售。
西乡塘区法院在一审中以强制交易罪分别对被告庞意等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标题:“截至7月31日 南宁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22件7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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