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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开展“烟头不掉、垃圾不扔”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全市因乱扔烟头被处罚的146件

联合维修执法人员用竹签、钳子等工具捡起地砖细小间隙中的烟头。 记者宋延康摄影

男子因乱扔烟头被处罚。 记者宋延康摄影

昨天,南宁市创城组织执法小组组织西乡塘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南宁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周边,展开“烟头不掉,垃圾不乱扔”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据悉,迄今为止,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累计整治乱丢3945处,说服乱丢1768人,共处罚146起,处罚7300元。

一名男子因乱扔香烟被罚款50元

当天下午4点左右,联合组执法人员在南宁站前广场巡逻,向广场旅客普及“烟头不乱扔,垃圾不乱扔”的好习性。 在现场,在站前广场和广场的候车室看到许多旅客吞云吐雾,蹲在树下抽烟,躲在角落里玩手机抽烟。

“你好,请观察。 抽烟后,不要随地乱扔烟头,关灯后再放在指定位置。 ”。 城管执法人员上前说服吸烟的客人,看到执法人员推进劝说,稍微抽烟的旅客自己在垃圾桶的禁烟处放了烟头。 执法人员在“烟头不掉、垃圾不乱扔”的行动中,有些人和南宁站工作人员用钳子捡了广场上乱扔的烟头,如果是扔在地上的烟头,很容易捡起来,扔在井盖的缝隙里。

4点20分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在站前广场检票口前巡逻时,一名旅客吸烟后立即将烟头扔在地上的场景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并立即制止。 男子同意自己乱扔烟头的行为,自觉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接受了处罚。 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乱抓烟头、乱丢垃圾、吐痰的,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处罚该男子50元,该男子无异议罚款50元。

全市因乱扔烟头被处罚的146件

前几天,市创城执法小组召开了全市烟雾弹、乱扔垃圾、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开展会,比较烟雾弹、乱扔垃圾、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整治,进行巡逻。

此外,各城区(开发区)还成立了乱扔烟头专项执法小组,开展烟头乱扔、垃圾乱扔、吐痰等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对比车站等重要交通场所和农贸市场等客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周边,采取错时巡逻、分段巡逻等方法,24小时、全范围、全覆盖巡逻执法。 对烟头乱扔、乱丢垃圾、吐痰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处罚放在一起。 截至目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累计整治乱扔3945处,说服乱扔1768人,处罚146件,处罚金额7300元。

市创城执法小组副组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朱经武当天组织西乡塘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烟头不掉、垃圾不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标志着各属地城区“烟壳 下一步,与车站、公交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等客流量较大的地区相比,将持续加大执法整顿力度,通过常态化的日常执法,让广大市民自觉有“烟头不掉、垃圾不散”的良好习性。 (记者黎兆齐实习生刘宇黎)

(作者:黎兆齐刘宇黎)

标题:“南宁开展“烟头不落地、垃圾不乱扔”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全市整治乱扔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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