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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为15.4%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过去的24%降至36%,降至1年期借贷市场估计利率( lpr )的4倍。 另外,《规定》确定了借入金融机构融资的合同无效。 行业表示,《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价格,但处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仍是一项系统工程。

融资价格大幅下降

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给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融资价格过高是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法律释义,民间借贷是以借贷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借贷和本金、利息返还为首要权利义务复印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规定》规定的民间借贷上限计算,融资价格大幅下降。 以今年7月20日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估计利率3.85%的4倍为例,民间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较过去的24%和36%的“双红线3区间”明显向下修正。

民间借贷纠纷不少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有200万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流入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表示,在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中没有专门规范民间借贷利率标准,人民法院“不能拒绝审判”的情况下,划定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人民法院客观公正地解决民间借贷案件的前提条件。

目前,民间高利贷行为屡禁不止,形式多样,“套现贷款”、“校园贷款”等“新马甲”不断更换,因此目前有报道。 例如,年甘肃一名工商业者因生意周转困难,向某互联网微平台贷款80万元,实际存入40万元,本带利息也要偿还120万元。 2019年,南京大学生背负校园贷款,利息高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表示,事实上,民间借贷有高利贷,利率高,远远高于此前规定的36%上限,新的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实际上按照新的利率保护上限支撑借款人的利率收益,

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合理的

要降低个人及公司的融资价格,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越低越好吗?

对此,贺小荣坦言,利率保护上限过高不仅无法达到保护借款人的目的,还存在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但是,如果利率保护上限过低,借款人在市场上得不到充分的信用,信用供给不足,资金供求紧张关系也有可能加剧的民间借贷从地上转移到地下,地下钱庄、影子银行或者更活跃,用于补偿法律风险的价格,民间借贷的实际利率将会加剧。 因此,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维持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是吸收社会各界意见而形成的最大公约数。 据《北京商报》报道

标题:“最高法发布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降至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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