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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络记者在现场聚焦了警察的执法实际情况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黄登黄思宁文/图) 9月1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南宁交警部门同时开展相关执法维修行动。 那么南宁人骑自行车戴头盔了吗? 当天上午9时,南宁信息网记者走上街头,直冲《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天的实况,聚焦南宁交警部门交通执法实况时,大部分市民自觉可以戴头盔安全出行,但仍有部分市民不知道或在网上购买头盔,
大部分市民可以戴着头盔安全移动
月1日上午,南宁交警在全市各主要十字路口道路设立工作单位,违反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规定,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在人行道上行驶、伪造牌照、违法改造等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点4分,车牌为rx628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雷在通过东葛长湖路口时,未戴头盔被砍下了这个路口的第一张票。 被开罚单的雷先生说,他以前不知道新的规定,今天被处罚后,买头盔,戴上马路,出去安全文明。
时37分,林姓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东葛长湖路口通行时,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他前天颤抖了一下才知道要戴头盔,但他说网上的订单还没有收到。 最后警方依法罚款20元。
时44分,市民吕和妻子骑电动自行车去东葛长湖路口工作,为了图方便,两人没有戴头盔。 吕先生的妻子平时穿着,但现在太热了所以没有穿。
10点左右,一名叶姓男子驾驶疑似挂牌的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通行,被警方依法制止。 警方将对其挂牌行为依法处以车牌和罚款5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将处以20元罚款。 叶先生说他想受到惩罚。
据统计,当天上午9时至10时,仅1小时内,交通警察部门共调查骑乘型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448件,其他交通违法50多件。
在这里,南宁交警要求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罚款不是目的,让所有骑行者戴上安全头盔,愉快地外出,平安回家是基本!
无论这是蓝色的还是绿色的,为了交通安全,请自觉佩戴头盔。 希望市民朋友们继续支持和配合警察部门的工作,遵守章法,保卫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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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第一天的实际情况[/s2/]
(作者:黄登黄思宁)
标题:“直击!南宁交警1小时内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44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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