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4字,读完约2分钟
目前,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保障广大师生回校园学习生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昨天,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提示新闻。
/ s2/■相关链接
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运营前检查
全面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全面检查设备和餐具保养、清洗、消毒的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同一产品是否有过期、霉菌、变质、味道变化等的原料进货检验、索证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
/ s2/●加工存储器
学校在食品加工、供应等方面,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造食品,严禁再次加工销售回收的食品。 严禁加工制造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蔬菜等高风险食品。 为避免误食食盐,禁止购买、储存、采用亚硝酸盐(含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严禁供应冷臭凉菜鲜食类食品、购买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
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尽快存放在冷藏(冷冻)设施中,并尽快隔离或独立包装,以免在室温下长期暴露。
加工食品进行生熟分离,严格防止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加热烹饪的过程,要认真过火。 烹饪的食物请勿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以上。 加工豆浆使其沸腾,沸腾后用文火维持5分钟以上沸腾,防止假沸。
●在外面吃饭[/s2/]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加强场地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 需要在校外吃饭、网上订餐、购买零食的,必须选择明亮的照明证(相关证件在比较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收费,不到无证件的店面和街角的摊牌费用。
购买点心要看标签标识,注意是否新鲜、保质期内、包装是否齐全、有无鼓包(包包、胖乎乎地听)、颜色有无变化、有无异味等现象,不便宜购买“五毛食品”。 (通讯员何正君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汝芳)
标题:“南宁市发布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提示:成品半成品分开放 豆浆煮沸5分钟”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6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