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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创文明城——
南宁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造员工,创造全国文明城市交流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事业以来,南宁市以创城为契机,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推行党的民族政策,精心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激励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创城热情,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城市文明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民族团结进步
凝聚凝聚力,营造互助的气氛
南宁市将民族团结推进教育与创城事业有机结合,通过展板布置、张贴海报、悬挂海报等多种玩法,在大街小巷、机关等地起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美化市容环境的作用。
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城氛围,我市在昆仑关旅游风景区等重要公共场所设立了“维护民族团结共创文明城市”的壮汉双语推广标志,积极向各族群众发放创城推广资料、禁毒推广资料,组织各族群众推进各民族群众交流交流交流。
我市还将创城事业纳入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文案,向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宣传提高文明素质、城市文明水平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解释,吸引少数民族群众投入到自身社区的文明创造活动中,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城市创造的积极性,各民族群众相互帮助
制作服务副本以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南宁市以“三大创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以“三大平台”加强民族事务社会管理,以“三大措施”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制化,从而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市以“13456”全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制度“南宁模式”为平台,向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1.8万多人,处理住房问题1.6万多人,技能培训2.6万多人,法律咨询800多人。 并以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分为平台,成立了由新闻工作者、协调员和专家顾问组成的220人的专业队伍,定期报告民族关系监测评价情况。 另外,以362个“民族之家”为平台,将民族事务管理推广到乡村、社区、学校、公司,提高民族事务社会管理的现代化能力。 据统计,“民族之家”每年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实超过1.3万件。
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各民族大众共创文明城
我市将创城副本融入民族团结进步评价活动,为77个全市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1319个集体和个人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示范。 在创城事业中推荐优秀的中华中路社区、青秀区、明秀小学参加全国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
我市还开展了“争夺文明城市,为党旗增光添彩”、“书记引导承担使命,民族团结进入社区活动”等系列活动。 例如积极与基层社区结对共同创造文明城市,明确兴宁区朝阳街中华社区是创城的结合点,推动西乡塘区中华中路社区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为创城做出贡献,、 与新疆驻广西职工集团和中华中路社区一起在民生广场开展“保护母河美丽的我邕江”新时期文明志愿服务,与各族群众合作清理河岸垃圾,向居民推广创城工作人员等。 组织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用实际行动全面提升南宁城市文明增色。
(记者郭少东)
(作者:郭少东)
标题:“南宁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业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融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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