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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周志英通讯员陈冬)记者昨天从广西高速交警部门获悉,9月30日至10月9日,广西高速交警联合广西保险领域联合启动了高速高速高速高速高速处理机构。 各地市交警会同各地市保险领域启动国庆中秋节假日高速公路快速赔偿机制,为高速公路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设立快速赔偿点。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事故没有伤亡,公共设施没有损坏,车辆都可以安全下车,购买交通保险的,都适用高速高速处理机制。 尽早赔偿迅速解决轻微事故车辆,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路面安全。 驾驶员必须自觉采用高速的高速处理机制,以免因小事故而发生交通堵塞。
交警部门表示,今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仅可以在城乡,也可以在附近的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解决。
■事故“快赔偿”的具体操作方法
事故发生后,各方确认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安全撤离后,将车辆驶离路面,停靠在应急车道后报警,并向保险企业报告。
在交警和保险企业人员电话的引导下,各方共同到快速理赔点解决(无需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在快速理赔点迅速确定损失,出具赔偿协议书和认定书(使用交管12123app自助入驻事件新闻在线认定)
各方各自办理理赔手续,自行返回目的地理赔。
■这7种情况不适合“早点赔偿”。
1 .机动车无牌照、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的;
2、运输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毒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的车辆。
3 .撞击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
4 .驾驶人没有比较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 .驾驶人涉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麻醉药物的;
6 .车辆不能安全下车的情况
7 .如果有伤亡。
(作者:周志英陈冬)
标题:“广西高速快处快赔机制启动 即日起到10月9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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