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9字,读完约3分钟
10月17日,南宁市公布了1371人非法贩卖、出租、出借“双卡”的惩戒名单。 其中包括首批1115人非法出售、出租、借给电话卡、非法出售、借给256人、银行卡的机构和个体。 南宁“洗牌”行动开启惩戒!
目前,大量“实名不实人”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公安机关的跟踪和打击带来很大困难。 从今年10月10日开始,南宁市全面展开以打击、管理、惩戒销售“双卡”的违法犯罪集团为主要复印件的“断卡”行动,短短几天内逮捕了销售“双卡”的人员,有力地震撼了这类违法犯罪。 “洗牌”除了严格的打击管理外,还有惩戒这一有力措施。
1115人用手机卡办理黑名单
惩戒对象
南宁市公安局联合中国电信集团企业南宁分企业、中国联通集团企业南宁市分企业、中国移动集团企业南宁分企业等单位,对我市1115名涉嫌非法买卖电话卡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联合实施惩戒,
其中男性809人,占72.6%,女性306人,占27.4%; 18岁以下的49人占4.4%; 18-30岁645人占57.8%,31-40岁164人占14.7%,40岁以上257人占23%。
惩戒副本
惩戒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南宁市注册,办理手机卡黑名单系统,名下保存一张手机卡,其他所有手机卡暂停录用,相关惩戒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手机卡复通业务,原手机卡
(部分惩戒列表)
解读:“我换了号码”豪言壮语的机会没有了
被惩戒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我只保存一个手机号码,想换个号码吗? 不行! 想创建新号码吗? 不行!
256人在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相关业务
惩戒对象
南宁市公安局对我市非法租赁、出租、销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处置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256个单位和个体,并上级公安机关
惩戒副本
被惩戒的个体在5年内被停止其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的全部业务,不得新建账户。 惩戒期届满后,受惩戒个人办理新开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大审查力度。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上述个人新闻移送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
(部分惩戒列表)
解读:现金挥之不去的5年、无法网购的5年[/s2/]
受到惩戒对你个人有什么影响? 在受到惩戒的5年内,回到了网络未支付的“旧社会”、“微信支付”了吗? 不! 支付宝支付? 不! 其他网络支付? 全部都没有! 所以要准备现金,看着别人掏出手机“dit”和付款完毕。 更可悲的是,你想在被惩戒的五年内,网购吗? 不行! 只能找人代购。 最好是别人愿意收你的现金。 如果别人不愿意的话,每次委托别人代购,你都必须去银行柜面汇款……
标题:“公布惩戒名单1371人!南宁警方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4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