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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韦静)《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队引进补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区外整个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队进入桂或在广西设立项目相关基地,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

《方案》建议积极引进金融科技、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费用金融等新兴业态金融管理团队。 根据奖项增补条件,项目小组第一负责人或第一创始人近10年内在区外工作5年以上,其核心成员和业务骨干60%以上在引进前在区外工作,工作年限3年以上。

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后可以申请补助资金:年1月1日以后引进,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级金融科技创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金融项目和工程等任务的优秀人才队伍。 年1月1日以后引进,在相关行业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广西金融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方向,在同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具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突破重大技术,处理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三年累计募集7000万元以上(含)的股票类现金融资、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运营效果良好的金融创新创业团队。 基金托管人和托管基金均设立在桂,备案,实收资本2000万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广西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天使投资基金托管人队伍。 基金托管人和托管基金均设立在桂,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广西高精尖产业1.5亿元以上创业投资基金托管人队伍。

“广西: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团队引进可获补助支持”

合格的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团队,自治区财政和项目所在市财政连续3年分别给予第一负责人或第一创业者、核心成员补助。

(作者:韦静)

标题:“广西: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团队引进可获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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