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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道,(记者唐秋艳) 11月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合作,规范“双十一销售节”网络集中销售活动建设良好的网络费用环境现场会, 今年以来通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工作情况,推进电子商务无忧费用编制,指导规范化双十一销售节网络集中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费用环境,促进广西电子商务。
规范“双11销售节”网络集中销售活动,营造良好网络资费环境的现场会议举行。 记者唐秋艳摄
近年来,广西电商领域高速发展,截至年上半年,全区互联网主体达到29.87万家。 其中交易类主体25万1200家,非交易类主体4万7500家。 交易类主体中,区外电商平台自然人网店23.52万家,区外电商平台公司网店1.44万家,区内自建交易网站1507家,区内EC平台156家。 全区网络交易主体以区外第三方信息平台为主,主要分布在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区内EC平台公司的网店量很小。 商业主体数排在前三位的城市是南宁、桂林、柳州。 数据显示,年上半年全区网络商品交易总额132.62亿元,其中区外电交易额132.58亿元。 商品销售额前三位分别是从以前开始传来的点心、芒果、螺蛳粉类。
据通报新闻报道,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随机检测、大数据监测和费用投诉情况看,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 二是网络交易平台公司监管责任不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交易中失信行为的发生。
在“双十一销售节”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网络商品交易和相关服务行为,推动创造电子商务放心费用,增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一个领域的自律作用,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法律和诚信经营承诺, 市场监督局与南宁市市场监督局、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共同规范“双十一销售节”网络集中销售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费用环境现场会议,在会上,南宁、桂林、玉林、北海市监督局分别进行了网络交易监管的经验交流,轩母食品、桂
一步,市场监管部门逐一发挥自治区互联网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的作用,共同开展广西互联网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切实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责任和义务,严厉打击互联网市场违法行为。 加强对“双11销售节”、“双12”等网络集中销售期活动的监控,加大对监控发现的违法线索的快速处置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客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比较网络交易的关键行业和关键环节,加强网络交易的监管力度。
(作者:唐秋艳)
标题:“广西规范“双十一销售节”互联网集中促销活动 营造一个良好互联网花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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