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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扩散,国内经济持续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相关税收规定有助于缓解关联方疫情带来的困难。
□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有利于直接、比较有效地减轻外贸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产业升级,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公告,宣布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得出口运输货物的税收规定。
公告称,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内恢复运输进口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消费税。 出口时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货物,处理出口退税的,按照现行规定退还(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款。
另外,公告还确定了税收规定实施中的有关手续要求。 公告公布之日起,符合上述规定的退货货物申报进口的,公司申请不向海关办理不征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配套税(未退税)说明。
自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符合规定的退货货物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按照公司申请退还。 其中,未申报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消费税的,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颁发的《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出口货物退货运输已征收增值税、未扣除消费税的说明》,并向海关退还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 申报进口环节增值税,上税的,只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关税。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扩散,国内经济持续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相关税收规定有助于缓解关联方疫情带来的困难。
“受疫情影响,一点点出口订单受境外买家影响,无法执行合同,出口出现倒退,恢复进口。 以上货物再进口时退回免税和征收的税收,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保证商品中不含有相应进口环节的税收,这类商品在国内销售时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使受疫情影响的外贸公司更趋困难,从而畅通供应链。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由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世界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今年以来,中国出台了1464项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减轻外贸公司负担,帮助外贸公司充分利用资金,增强快速发展信心和动能。 另外,加快出口退税的处理速度,大力支持外贸基本盘的稳定。
政策和服务“组合拳”对公司疫情防控有效。 在外贸大省浙江省,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企业今年业务逆势增长7%。 该企业财务总监张继标表示,“税务部门创新构建‘退税之友’云服务平台,带动税收服务‘云’跑,早起,将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三分之一左右,加快资金周转,我们将实现10个月。 ”。
据统计,三季度,全国出口公司货物采购服务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4.8%,比所有公司采购金额增长1.1个百分点。 其中,第三季度比去年同期增长16.8%,比第二季度增长3.3个百分点,增长情况继续良好。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外贸公司受到很大冲击,需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外贸公司。 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将直接、比较有效地减轻外贸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产业升级,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李旭红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曾金华)
标题:“进一步减轻外贸公司流动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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