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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官网消息,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动员安置会,证监会体系深入动员,全面部署,以稳步推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会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资本市场优质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资本市场服务新快速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资本市场全面改革的重要内容。 深入了解注册制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阶段,积极工作,扎实工作,抓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

会议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完整的制度规则,处理一些要点问题,处理一些企业风险,解决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大势所趋,更具实效性。

二是掌握上市公司的管理专业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 转变监管理念,多次报道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 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自我检查、整改,完善企业治理规则体系,加强企业治理基础要求,健全企业治理长效机制。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质化。

第二,通过良好的“关闭入口”,向市场导入源活水。 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衷和使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沪深交易所要向前推进关口,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宣传、考核等各个环节承担监管责任。 会议机构要加快职能转变,重点是做好规章制定、统筹协调、审计监督、监管发放等工作人员。 派遣单位应当发挥属地特点,严格监管要求,指导检查和现场检查。

个是畅通“出口关”,抓住退市制度改革的落地实施。 贯彻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相关安排和《意见》要求,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 交易所必须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要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认真处理各种恶意规避退市行为、煽动信访等方式对抗监管行为的行为。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充分调动相关方面和地方积极性,要点是推进部分重组、部分重组、部分自主退出,促进存量上市企业风险有序排放。

是多次分类处置,依法调查资金占用和违约担保。 根据《意见》提出的“分类处分”大体上是给上市公司时间,促使其真正整改。 各派出机构应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本辖区上市公司的限期整改工作。 限期整改未完成或者新发生占用担保的,依法从严查处。

多次工作,持续压低上市公司持股风险。 持股风险解决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但之后的处置仍然具有困难性、长时间性、诸多复杂性和重复性。 反复控制增量、化库存大体上是协调推进场内外市场一致性监管,化解质押风险攻坚战的“下半场”。

是落实“零容忍”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员会的要求,围绕健全证券法执行司法体制、严格查处大案要案、健全民事赔偿制度等任务,加强与相关部委的信息表达协调,细化事业措施,落实落地。


标题:“证监会:从源头上提升上市企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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