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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第十二集团军某旅加强了军服管理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军服不能随便赠送

方汉画

“我想买07式士兵的冬季常服。 我们是故乡。 请想想办法。 ’1月11日,陆军第12集团军某旅的仓库管理员吴少河刚上班,一个老乡发现了他。

吴少河犯嘟哝道:最近为什么要来问战友能不能买军装? 经过他再三盘问,这个老乡说了实话。 “弟弟多次跟我说。 我想得到军服。 春节回家过年,想给他买一套回去。 ”。

《军服管理条例》规定,现役军人出租或擅自出租军服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处置。 ”。 吴少河立即拒绝了老乡的请求,立即向负责被装管理的张助理报告了这一现象。

“军服是军人身份的重要象征,规定非军人不得穿军服,为什么有人把军服作为“礼物”? ”。 带着疑问,张助理根据价格表的记录,最近发现了以丢失军装为名义购买军装的士兵,但大部分人的军服实际上并未丢失,新价目表的军服也完好地放在箱子里。

问他理由,士兵李先生坦白说,其实丢衣服是借口,目的是想买衣服。 张助理在调查中发现,军用大衣、春秋常服、迷彩服是士兵们最容易“丢失”的衣服,军用皮带、军用水壶、战斗鞋等军品也是士兵们喜欢囤积、送给挚友的“主要选择”。

“将军服推向社会,存在的隐忧不容忽视! 非军人穿着军装的话,很容易改变威严的军服的味道。” 士兵们在这期间自己在家休假的时候,多次发现地方群众军“混搭”,看起来很不伦。

“这些人穿军装违法乱纪,将大大损害军人形象”小段认为,前几天网上流传的“伪军人千里求婚”等涉军负面信息,大部分是伪军人的所为,“这些事件的发生与军装失控有很大关系,

“军服是军人身份的标志,是军人荣誉的象征,不能将军服作为礼物! ”该旅领导表示,对比近几天一些官兵违反规定个人购买军装赠送的现象,他们再次出拳展开纠正。

构筑思想防线。 组织官兵学习《军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看到不法分子利用伪军服危害社会的警示案例,使官兵深刻认识军服流入社会的危害性,为官兵时刻系上安全弦。

完全管理制度。 严格规范军服的购买手续,对价格划拨的军服严格登记备案。 军服破损后,必须持有军营说明,不能去军需仓库置换和调价,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随意购买军服。

加强检查监督。 与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严厉取缔制造销售周边军服军品的商店。 定期派遣纠察队,制止驻地群众违反军服现象情节恶劣,损害军人形象的,协调地方执法机关依法解决。

系列的努力很有效果。 目前,该旅官兵爱护军服的意识明显提高,几名前期私自购买军服,被扣留的士兵主动将多余军服放回军需仓库。

(作者:万学林)

标题:“军服不能随意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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