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道,(记者唐艺文黄思宁)最近,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南宁市乡村振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事业机构整合主题研究会。 会议确定,从2009年12月1日起,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与市乡村振兴机构正式合并,合并后的机构名称为“南宁市乡村振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统一建立南宁市农村建设与农村振兴工作的有序联系,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大力实施农村建设行动,市农村振兴(“美丽南宁”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已于2012年12月14日成立了“各县(区)、开发区农村振兴(“美丽南宁”农村)领导小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抓好组织整合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价格级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机构整合。 二是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优选加强员工机构领导。 各县(区)、开发区参照原南宁市县区乡村经营领导高规格布局、高位推动力、有效协调落实的较为有效的办法,尽快明确本级乡村振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事业机构的领导布局,2021年1月10日前调整机构领导和员工布局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设备和业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要参照市级内设机构办法,进一步整合优化完善的内设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充实机构人员。 第四,有序结合转移,确保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各县(区)、开发区整合后的农村振兴(农村建设)机构要尽快进入角色,正常运行,切实做好统筹安排、人员调整、员工衔接,防止员工脱节,确保思想混乱、队伍分散、员工继续、干劲减少
(作者:唐艺文黄思宁)
标题:“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办与乡村振兴办机构正式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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