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叶祯)近日,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外口进口连锁食品集中检测监管通告。 从12月5日开始,外口进邛入口冷链食品必须到监管仓进行检查,取得《南宁市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说明》(以下简称出仓说明),才能进入市内储存、采用、加工、销售。

目前,南宁市将对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企业、广西海吉星冷冻品市场管理有限企业、南宁壮宁冷藏食品有限责任企业三大冷冻柜为外口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检查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 外口入邗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到监管仓进行检查,取得出仓说明,才能进入市内储存、采用、加工、销售。

根据通告的要求,监管仓所在的城区、开发区新冠防治肺炎疫情指挥部成立了监管仓联合就业小组。 外口进邛入口冷链食品货主(全员、购房者、承运人、接货人)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南宁前24小时,向监管仓所在城市(开发区)的联合职工群体提交《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检查表》准备检查, 监督管理仓联合工作人员收到检验单后,应当立即受理,并将受理号码反馈给货主。

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应当根据检验单,对外口进口冷链食品展开检验,检查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说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说明等,确保手续齐全、货物证一致后出具出仓说明 未取得核酸检测证书、消毒说明书的,监管仓联合职工小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全面消毒和核酸抽样检查,合格后出具仓库说明书。

5日起,南宁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有仓库说明。 未经此说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储存、销售、加工在南宁。 通告实施后,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者、储运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作者:叶祯)

标题:“南宁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查验监管 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必需集中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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