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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李静)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注意后的健康监护服务,严防疫情反弹,4月14日、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下发了《关于新冠加强肺炎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监护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地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检查。

《通告》要求开展无症状感染者大规模故障诊断。 各地要以核酸检测为首要检测手段,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聚集性疫情在人群、传染源追踪中的暴露人群、国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域停留史的人,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积极开展核酸检测。 对调试中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注意解除集中隔离医学入住社区(村)后,个人和家庭首先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纳入社区(村)的网格化管理。 社区(村)和机关要加强与定点医院的新闻互通,严格新闻保密工作。 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解除集中隔离医学注意后,要严格监测自身健康状况,主动加强个人防护,住一个单间,戴口罩,规范洗手,经常通风,除必要的员工和生活需要外不外出,不聚餐,不凝聚。 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应在第一时间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

并且,各地要严格落实社区(村)和单位监管职责。 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注意后,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分别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督促其做好医学注意、随访、转诊复查、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等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病例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服务。 出院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注意后,基础医疗机构必须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注意、随访。 定点医院安排第2~4周的转诊复查计划,根据检查结果分类处置。


(作者:李静)

标题:“自治区严格排查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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