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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道,4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4月初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信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防控公共账户专项整治行动,
在维修中,为了确保电信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员工打击管理的实效,南宁市市场监督局迅速成立了专业员工领导小组,印制了具体的员工方案,加强了电信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员工对全市市场监管体系打击管理的协调指导、信息表达和监督检查, 并及时召开职工安置会,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定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表达的协调配合,加强新闻互通共享。 并加强审查准入关,虚假涉案市场主体相关人员申请登记注册的,加强网上登记资料审查,对其申报的市场主体地址进行实质性审查,提交虚假资料进行企业登记的,按照《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解决,由相关人员处理企业情况,
目前,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新闻调查工作,对公安机关推送的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登记新闻273户进行调查整理,涉及市场主体4849户,对2019年9月以来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新闻进行统计整理,共计72720户。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对可疑涉案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地址进行现场审计,2019年9月以来1人开设了2家以上的企业数据。 据统计,自年4月3日以来,对5481户市场主体进行了现场审计,其中正常经营675户,自主注销登记市场主体,未能通过地址取得联系473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736户,为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广西)
在这里,南宁市市场监督局特别注意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
1 .禁止利用自身身份登记市场主体,然后利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进行销售的行为2 .禁止组织他人登记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进行销售活动3 .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司的登记地址,必要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审计,冒用、出借、销售、购买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以及他人身份或者虚构的代理关系开设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理》第三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登记,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作者:唐秋艳何正君)
标题:“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治理电信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涉案对公账户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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