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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连通轨道交通的意见》,聚焦当前枢纽机场连通轨道交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提高枢纽机场连通轨道交通的安全性、便利性、经济性。

《意见》要求密切结合当地机场和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情况,机场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方法比较有效,充分挖掘机场在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中的潜力。 机场与轨道交通硬件、软件设施各方面连通,提高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意见》根据机场旅客的集散诉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提出对功能定位、不同规模机场的分类采取措施。 国际枢纽机场应当连通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域(郊区)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比较有效地辐射周边800公里至1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 区域枢纽机场应尽量连通干线铁路、城际铁路或城域(郊区)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公里至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 其他年旅客吞吐量在1000万人以上的机场,必须尽量连通市域(郊区)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

(作者:熊丽)

标题:“发改委: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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