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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5月22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关于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发表谈话,全国人大作出了有关决定,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他说,非常重要,从国家层面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为“一国两制”奠定稳定的基础。
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法防止、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履行的宪制责任。 制定香港基本法时,考虑到当时的现实情况,中央政府通过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进行任何反叛、分裂国家、煽动叛乱、推翻中央人民政府和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 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联系,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信任和对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 但是,香港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尚未完成,且已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机构设置、力量配置、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
该发言人指出,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特别是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的支持下,公开高呼“香港独立”等口号,煽动无底线的“炒作”,实施触目惊心的恐怖主义暴力犯罪,与外国“台独”势力为敌。 这些违法行为对“一国两制”的基本底线构成严重挑战,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 事实表明,国家安全的漏洞被拉大,整个社会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发言人指出,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全面、正确贯彻《一国两制》和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负有最大责任。 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既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务权的属性,也不因此丧失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权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形势,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相关决定,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问题作出大致规定, 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必然的选择,当然是天经地义的。
发言人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意义。 “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两制”是从属于“一国”派生的。 “一国”最重要的要求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 国家安全得不到保障,不能说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从国家层面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依法治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较有效的防治国家安全风险的当务之急,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标
发言人说,这次全国人大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比较的只有分裂哪些国家、推翻国家政权、组织恐怖活动、外国和海外势力介入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他强调,不仅不影响示威集会自由、言论自由、信息自由等,而且更好地在安全环境中行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一国两制”的方针不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高度自治不变,法律制度不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受到保护。 在国家安全切实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将迅速发展。
发言人说,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好处的意志如磐石,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准确地执行“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如磐石。 历史毕竟说明,随着“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国两制”这艘航海船将沿着正确的航向随波逐流,稳中走远!
标题:“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谈全国人大会议涉港议程:树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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