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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廖欣通讯员李雪芝)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降低我区深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运输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涉及通行费征收标准调整的有12条高速公路,据测算,该政策措施预计每年将使深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下降1.32亿元。
《方案》规定,年5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从河池到百色,从河池到京城,三江到柳州,从马山到平果,从来宾到马山,从百色到靖西,从靖西到隆林,从乐业到隆林。
此次调整涉及的桥隧共计146条,免费里程为190.409公里。 调整后,各类卡车及专业作业车的进款标准如下(进款标准均为全区最低水平)。
一种卡车调整为0.4元/车公里
两种卡车调整为0.89元/车公里
三种卡车调整为1.49元/车公里
4种卡车调整为1.89元/车公里
5种卡车调整为2.19元/车公里
6种卡车调整为2.33元/车公里
(作者:廖欣·李雪芝)
标题:“广西12条高速公路停收货车桥隧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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