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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两会上作了最高检查的业务报告。
这份“年度”业务报告向公众提供了“跨年度”的惊喜。 业务报告是“优刑事检察努力”的一部分,不仅分析了去年检察的业绩,还专门分析了1999年至2019年20年刑事犯罪的变化情况。
这个“大范围”首次出现在最高检查的业务报告中,报告附件中还绘制了图表,清楚地反映了首要的犯罪趋势。 这样的“不寻常”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20年来“弹指一挥间”中国社会的犯罪状况和治安环境。 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从1999年到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减少到6万人,目前的暴力犯罪只是20年前的约1/3。 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比例从45.4%下降到21.3%,目前80%的犯罪者获得3年以下的轻刑,“酒后驾驶”代替盗窃成为刑事起诉第一犯罪。
一方面暴力犯罪少,重刑率低,另一方面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增加了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增加了34.6倍。 这个“一升一降”从刑事剖面深刻描绘了中国社会20年来的一些变化:另一方面,“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收获是实际的安全感”。 另一方面,“危害新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正在上升,标志着社会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时代的一些变化,既是司法改革的契机,也是检察机关理念更新的契机。
过去,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检察官“逮捕、起诉、打、严”,检察官必须追求高立案率、高羁押率、高起诉率、高判决率。 但是,在轻微刑事犯罪大幅增加、占有比例上升的情况下,贯彻低调的刑法司法理念尤为重要,“少提审慎诉”需要比较有效地落实:去年检察院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策共有113785人; 对不依法惩处的决策不起诉144154人,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建议暂缓75457人。
出不直截了当、不起诉、取保候审的《成绩单》,证明检察机关拿出司法智慧和担当,适应时代主题的转换,这也需要全社会法治共识的提高:依法严惩是法治,依法惩处
另一方面,认罪惩罚的范围从较广的制度全面扩大,去年12月的适用率达到83.1%,一审服判决率达到96.2%,检察官起诉、犯罪解释的主导责任越来越明显。
中国法治环境“轻舟已过万重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中国最高法律监督机构,不拘泥于《年度报告》的程序,放在“中观尺度”下回顾中国法治进程、犯罪态势的变化,以“硬核数据”获取实际感受。 这是中国。
对最高检测工作报告中20年刑事数据的回顾,不仅是《成绩单》,也是司法政策的新风向,是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正义的获得感,自我加压、自我推进变革的“证书”。
如果社会治安好了,暴力犯罪少了,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等新犯罪多了,人民对司法公正有更深的期待,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就是:“坚决排除偏袒从重以前就传布实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犯罪的
“处处回顾,苍苍横翠微”根据刑事犯罪形势的变化,调整检察官的角色定位,“惩治犯罪,保护无辜”这是历史数据流的指向,是时代主题切换的必然,更符合公众公正升级的诉求。
(作者:沈彬)
标题:“马上评丨20年数据首现最高检报告,是怎样的司法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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