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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网报道,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房地产登记”便利公司和群众工作的意见》。 这个“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提出全面落实“预告登记”制度,具体如何操作。 对买家来说意味着什么?
应当按照《意见》的要求,全面执行预告登记制度,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屋经纪机构办理登记窗口,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 另外,要积极推进存量房,也就是二手房的预告登记。
记者知道,在预售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常常处于弱势。 买家从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购房合同到真正拿到不动产权证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 如果开发者不合作,就需要时间。 如果出现了“意见”,这个现象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吧。
《意见》并要求未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不得批准发放贷款。 税务部门采用“预告登记”的结果开展税收征收相关工作。 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常规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处理时间将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压缩。
标题:“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全面实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前移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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