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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至20日,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草案)》。 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将全力支持,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得到比较有效的实施。

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向会议拟定的草案来看,从中央和特区的责任划分,到相关机构和职责的划定,国安立法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对香港特区政府的信任和依赖,贯彻“一国两制”、“香港港口”、高度自治的方针,

最大限度地信任特区,主要是强调责任主体,使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首要责任。 换言之,主权国家把维持国家安全的事务交给地方解决,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做不到。 这表明了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和勇气,也表明了对特区政府的极大信任。

具体而言,港区国安法草案确定特区完成,包括执法检察官和司法工作,大部分案件交给特区处理。 中央机构在行使相关执法权、管辖权时,有限、自我克制、极少。 只有在特区对威胁国家安全的事件“束手无策、措手不及”的情况下,中央才会插手。 一个是“绝大多数”,一个是“很少”,中央不能代替香港特区有关机构的责任,也不影响特区根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传播“国家安全立法令‘一国两制’死亡”的人可以休息,传播“司法独立终结”的人也可以休息。

建立最大程度依赖特区,即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落实机制,相信特区可以做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香港国安立法要有实际的手,而不是喊口号、做样子,重要的是要依赖特区加强执法、司法等力量,加强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例如,特区设立国家安全维护委员会,负有首要责任的政府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 此外,特区政府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察官部门,负责相关检察官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特区行政长官指定符合条件的法官,解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谁执法,谁检举检察官,谁审理,可以说一目了然。 在明确的规定面前,企图以此混淆视听、干扰舆论的计划必然化为泡影。

但是,我们看到西方政治家联合香港的“港独”、“黑暴”、“炒作”势力,大肆诋毁香港的国安立法。 欧洲议会19日通过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相关决议,对这种以“双重标”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我们坚决反对。

国家安全属于国家事务,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务权。 环顾世界,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法律被称为“铜墙铁壁”,英国法庭不接受威胁国家安全的司法复核。 哪个国家允许在自己的国土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众所周知的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 )、美国中央情报局( cia )、英国mi5 (英国“军情五处”)不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吗? 他们想让本国地方政府行使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吗? 中国将保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交给香港,受到了攻击,“国际知名的双重标准”变得很明显。

这也提醒香港市民,国安立法是“试金石”,如果期待香港长治久安,应该无忧无虑地予以支持。 如果希望“一国两制”切实远离,那么就应该拥护而不是反对。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是中国的内政,700多万香港市民是14亿中国人民的一员,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是理所当然的。 香港国安立法,中央诚意十足,特区责任重大。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中央的坚定支持,有国家安全法的坚定守护,有特区政府矢志不渝的努力,有香港市民坚定的心力,香港能够战胜风波,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作者:长风

标题:“人民锐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区受信任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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