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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先生介绍,此前房产中介和置业顾问曾说是商品房,交完定金后仔细看了协议书才意识到是共同住宅。


五龙院府工地尚未实质性开工,只有铁皮简单围栏的大水池

付了6万元以上的存款后,知道自己购买的不是商品房,而是“三产房”,工地开工推迟,要求退还存款,因各种原因被承担了责任。 最近,本报热线收到了许多市民关于购买“三产房”发生纠纷的投诉。

“三产房”为什么在市场上火爆销售,真的主张“可以做证书”吗? 对于纠纷频发的“三产房”,相关部门该如何应对呢? 连日来,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访问。

市民的投诉

付了定金去了半年工地还没看《水坑》

6月18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再次来到邛宁区蒲庙町龙岗新村利福路的五象龙院府项目,看到工地依然没有实质性开工,还是只有铁皮简单围栏的大池子。

“我要求退还6万元以上的预付款,总是因各种各样的理由而被承担责任。 ”。 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1日,他通过房产中介的介绍带他到五象龙院府看了房子。 当时的接待人员告知该楼盘证件齐全,交房3-5年后即可办产权证明,项目拟于当年年底开工,每平方米售价6000多。 同年10月6日晚9点左右,房地产商再次将李先生带到该项目部支付了定金。 “那天晚上,他们给我看了合同。 回家慢慢读合同要求第二天开始交定金。 他们总是要求出示《五证》。 他们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欺骗,只是让我付定金。 我买了三套房,在刷卡现场一共付了6万元以上的存款。 ”。 李先生说,那天晚上付了定金后,他也没有看到“五证”。

第二天,李先生仔细看了一下定金协议书,发现协议书上写着“共同住房贷款”。 “我购买的是商社,他们也介绍商社,是怎么变成共同住宅的? ”。 李先生说:“我马上给经纪人打电话,这次对方的回答和以前介绍的完全不同,而且房子的户型也不是以前普及的大楼,自费加隔离层。”

后来,李先生听了,得知五象龙院府不过是村民的取现安置房。

记者调查

项目由于“三产房”的手续没有完成,所以还没有开工

18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五象龙院府项目接待中心,发现沙盘、房屋户型结构和推广资料等摆在明显位置,仍正常开业。 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位员工表示:“我当时不是接待李先生付了定金,对李先生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企业很快就会给李先生一个确定的答复。” 对于“去年年末推进开工,为什么还看不到开工”的问题,该员工没有回答。

李先生说,他当时看到了这个项目的位置和价格特点,听从了中介和大楼运营商顾问的推动,没有仔细看协议书。 “我现在的需求是全额返还预付款。 ’李先生说,他这个时间经常来柜台,但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了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南宁市邛宁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了解该项目情况。 管委会下设部工作人员在查阅五象龙院府资料后,确认隶属于“三产室”,目前手续尚未完成,因此尚未开工。

该员工表示,“三产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 村民以共建的形式开发,一点开发商或者房地产中介蹭边球,口头推广的时候,是商品房,但是合同上写共建。 李先生签订了共建合同,相当于股东参与共建。 因此,我建议李先生走法律道路。 邵宁区政府于去年6月和11月推出了包括五象龙院府在内的许多“三产房”项目,鼓励市民慎重购买。

部门说明

涉嫌以“共同住宅”形式非法买卖不动产

李先生的情况不是个案。 最近,本报收到许多市民投诉购买“三不动产”,发生了纠纷。 另外,据了解,在人民网、市长热线上也有不少群众投诉“三产房”问题。

18日晚,记者在良庆区金象三区夜市小摊上看到几个人向路人出售“低价房”,项目位于万达茂附近,售价3500~4000元/平方米,正规的“三产房”“小产权房” 这么诱人的价格,很多路人都会停下来。

南宁市有正规的“三产房”吗?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产业用地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安置路径之一,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的长期生活。 产业用地权利是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性质是商服用地,不是可以合法建设住宅的用地。

据悉,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产业用地可以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或者以建设用地的采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设立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 因此,“三产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上市销售,购买“三产房”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在产业用地上建设配套住宅进行销售是违法行为,在产业用地上销售建筑物不受法律保护。 涉嫌以“入股”、“联营”、“共建合同”等方式销售,或租用“小产权”房屋(建筑物)销售,非法买卖房地产。

原因分析

不良开发者钻孔政策空子建设“三产房”

现在,南宁市一点的街头,有不少人打着“三产房”“小产权房”进行推销。 为什么市场上有那么多“三产房”“小产权房”?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处理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问题,《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南宁市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确定有产业用地和再建设安置用地两种安置用地(以下简称安置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对配置用地限制采用的理解有偏差,存在开发建设资金、能力不足的问题,自身不具备建设运营条件的,多采用招商方法引进开发商建设。 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用地的招商选人中,没有审查开发商资质、资金等开发建设实力的情况,要求不良开发商钻空子,非法向市场流通不具备销售条件的闲置地上房屋(房地产),因此,

2019年,南宁市印制《南宁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提请各城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大体作为主体负责人,清查本辖区内“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销售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贷款。

整备措施

相关部门开展“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s2/]

对于市场上非法销售的“三产房”,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面制定了本市“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召开南宁市“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职工会议。 并及时整理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批准资料,将文字以内容、表格、示意图的形式提供给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另外,专门向各城区自然资源局、各开发区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产业用地、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确定与违法建设有关的产业用地、建设用地项目,在依法解决之前,一律不得进行规划验证。

根据土地管理大体情况,“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三产用地、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批后监管工作,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巡逻。 联合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尽快制定和印制实施《南宁市征地配置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配置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提供政策指导。 (记者黎兆齐文/图)


(作者:黎兆齐)

标题:“交了6万元定金才知是“三产房” 南宁将专项整治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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