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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证明摘要公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晚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将全力支持,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得到比较有效的实施。 深夜,林郑月娥又在社会交流媒体上指出,反对派议员们已经开始听危言耸听,写下污名化和妖魔化草案的第一个文案,但这将是徒劳的努力。
在涉及中央、内地的事件中,造谣抹黑、煽风点火是香港反对派惯用的把戏,这次也一定会重演。 但是,谎言重复几千次也成不了真理。 没有偏见的人在阅读草案并证明副本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该法符合现代法治的大体和精神,一切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不侵犯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草案副本指出,立法是为了切实防止、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国家政权、恐怖主义活动、勾结外国或国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4种犯罪行为,相反是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通俗地说,关于立法的适用范围是严格限定的。 靠近香港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是最好的例子。 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09年完成了基本法23条的立法,随后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持国家安全委员会。 立法十年来,澳门居民的正常权利和自由为什么受到损害?
草案确定了相关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除特定情况外,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相关案件行使管辖权。 草案更加出彩地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为维护国家安全所必须遵循的重要法治,确定规定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根据香港基本法和相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 防止、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依照罪刑法定,遵循无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再审案件等重要法治。 香港素来以优越的法治闻名,根据法律规定,除“特定情况”外的国家安全案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立案侦查、检察官、审判和处罚的执行。 法律还明确确认了为什么维护国家安全必须遵循的重要法治大体上是担心大多数守法的香港市民会误触法律网? 正如林郑月娥所说,“这些确定规定应该可以解决公众的疑问。”
疑惑和恐惧有时来源于认识的偏差。 香港反对派危言耸听是因为有一定的市场,深层次的原因是香港市民不了解和信任内地的法治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努力,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进步。 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内地与香港没有太大差别,刑事法律关系基本与普通法一致。 内地案发时也多次办理正当手续大致如下:多次犯罪刑法,法律未明确规定的不是罪,而是无罪推定,没有嫌疑等大致情况。 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也要严格依法办事,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到香港反而不受约束?
事实上,在有关法律的起草过程中,中央已经最大诚意地听取了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充分考虑了香港的现实情况,考虑了两个差异,着力于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法与国家有关法律、香港特区的当地法律之间的联系、兼容性和互补关系的维护。 香港反对派的谣言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立法进程也无法阻止。 对大部分香港市民来说,面对白纸黑字的法律草案,只要理智地考虑,就不会被似善非恶的看法所迷惑,也不会被危言耸听、谣言所迷惑。
标题:“人民网评:香港居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不会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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