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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草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迈出了重要一步。 从国家层面建立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多次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事业稳定的根本解决办法。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的好处不仅是“一国两制”问题上的义不容辞,更是“一国两制”的核心重要性。 草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分裂国家的防止、制止、惩治、推翻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海外势力威胁国家安全等4种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确定规定。 国家安全保障基础越牢固,“一国两制”空之间就越大。 有了这项法律,“一国两制”将在香港实践中安装“杀毒软件”,使之更安全、更顺畅、更持续地运行。
叛乱港口势力散布谣言说,香港维持国家安全法“将损害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这个谣言在草案白纸黑字面前不会自取灭亡。 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遵循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包括言论、信息、出版、结社、集会、示威、示威等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而国际通行的法治大致体现在草案中,包括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是罪、无罪推定、案件不再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公平审判等。
草案涉及的内容很明显,香港维护和惩治国家安全立法的只有四种危害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和活动,相比之下,“港独”、“黑暴力”、“炒作”的势力,受到打击的是极少数罪犯,不仅不影响广大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也不影响他们
“令是必信,法是必须的”。 保证相关立法将来能比较有效地实施,草案对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6个方面的复印件作出了确定规定。 其中,草案决定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的案件管辖和程序。 必须指出,对极少数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理权的重要体现。 正如邓小平所说,“维护中央的一些权力,对香港是无害的”。 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没有实际的把手,就不能真正震撼群邪,更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利益和香港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自去年“修例风波”以来,香港社会持续动荡,街头暴力猖獗,“港独”言行猖獗,外部势力公然介入香港事务,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香港法治,重塑经济民生。 爱护香港的人不想看到这种情况继续下去。 “香港各界支持国安立法联合战线”8天内,香港招募了292万支持立法者的签名,香港人认为“支持国安立法”已成为主流舆论。
维护国家和香港的安全,是香港繁荣迅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中央坚决插手,依法打击极少数卖国、灾港、灾民害群之马,是为了保护香港同胞的合法权益,保护香港市民的家园。 这场乱反正的稳定之法,将从根本上清除“乱港病毒”。 只有这样,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一国两制”才能稳中走远,东方之珠才能再现辉煌。
(作者是本报评论家)
(作者:王平)
标题:“望海楼:“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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