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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日前引用了《港区维持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证明。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极少数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理权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支持和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有可能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紧急状态的发生。”

他认为:“这是事实上的安排,通常由香港队踢出,但如果对方是国家队,香港就不能不派遣国家队。”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的犯罪往往涉及国防、外交,这不是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中央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在国防和外交方面提供重要的资料和意见。 关于特区行政长官指定法官解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我们认为不会冲击香港现有的法律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原警务处处长邓实成表示,中央成立香港警方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设立独立机构负责执法工作,体现了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的执法力量。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警队未来的重要任务。 邓成指出,香港警队已有多年反恐经验,表现卓越。 其次,香港警队对国家分裂、推翻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国外势力威胁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执法,相信香港警队能更好地配合和适应这项新的重要法律。

标题:““如果对手是国家队,那香港就不能不派国家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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