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2字,读完约1分钟

上班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方法。 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在班就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职工机制,破解限制残疾儿童少年在班快速发展的障碍,着力提高班级学习质量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在判断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健全的科学判断认定机制,重点处理残疾儿童少年判断不科学的问题,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判断认定作用,运用科学机制明确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合在班上学习。 在就学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就近安置制度,重点处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成问题,加强规划,寻求合理安置,统一学校招生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就近优先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闻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辍学。

为配合班级处理教育教学过程可比性不强、教育教学质量低等问题,指导意见强调遵循残疾学生身心优势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堂教学文案,科学转变教学方法。 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 健全进班残疾学生实际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强调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增加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关怀帮助,建立学生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

标题:“教育部: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10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