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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局今天( 6日)宣布,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将4种行为定为犯罪,香港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必须及时审查各学和教育材料(包括书)。 文案过时或有涉及上述4类犯罪的机会时,除非向学生灌输国家安全意识,说明作为国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否则要以涉及其他严重犯罪和道德伦理上社会不能接受的行为的方式,教导学生,保障学生的大前提

由于《香港国安法》生效,香港公共图书馆正在检查部分书籍复印件是否违反相关法律。 香港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阅读材料,无论图书馆内外,均应配合授课,复印件应适合学生阅读,如有任何问题,教育局将认真跟进解决。


(作者:周伟琪金东)

标题:“香港教育局促学校审查图书及教材 若涉违香港国安法文案须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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