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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六届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月21日召开,会期五天。
提案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如下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实务报告
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纲要》。
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案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21年预算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选举;
其他。
为了更好地召开这次大会,广西人大网专门开设了“建言广场”栏目,邀请广大人民群众,使人大代表更深入地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会舆论,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加快我区改革
标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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