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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可以进行全过程的法律风险管理,也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需要。 ”。 自治区政协委员卢全喜呼吁,我区应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服务地方政务快速发展。

卢全喜在调查中发现,我区从2019年8月开始培训单独的公职律师,两年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的仅有1400名左右,发挥法律作用不大,但潜在拥有法律工作资格的人数较多。

吕全喜指出,自治区司法厅指导各设区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垫底工作人员,掌握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有法律工作资格干部的新闻,与所在单位一起推进奉献意识,弘扬正能量,动员他们担任公职律师,自主为机关提供法律服务 所在单位应当重视聘用公职律师,积极安排他们参与相关法律事务,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人员。 得知培训申请后,应当立即向公务员律师参加培训考试,并报销培训的报名费和差旅费。

(作者:蒋预昕)

标题:“两会灼见|卢全喜委员:下手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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